2月28日至3月2日,省能源局李奕樯副局长带队到我州督查风电项目生态恢复治理情况,州发改委龙胜良副主任及县发改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了督查。
此次督查了锦屏县青山界、黎平县大稼、竹山,剑河县天堂界、老山界,台江县红阳、昌平坳,等6个风电项目,重点督查锦屏县青山界和台江县红阳、昌平坳风电项目的生态恢复治理情况。
督查组实地查看了锦屏县青山界和台江县红阳、昌平坳风电项目的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推进情况,组织项目单位及州县发改、林业、环保、水务等部门进行了座谈。针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风电项目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生态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环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向地方政府沟通汇报,切实做好项目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县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及时整改,做好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生态恢复治理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