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zf_fgw20170417001 |
公开目录: |
资金信息 |
发布机构: |
州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7年03月23日 |
名 称: |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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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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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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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非金融类信息数据库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州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州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统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申请国家、省以及安排州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核准或审核上报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实施重点项目管理,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研究拟定州内跨县市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八)统筹推进与州外区域合作交流。研究拟定与州外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和政策建议;建立与周边省(区、市)、经济区区域合作常态化机制,负责州外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统筹协调;负责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组织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九)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糖等储备。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计生、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负责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负责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监察执法有关工作。 (十二)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研究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管理国家、省和州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州价格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四)承办州人民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纳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及人员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实有人数 1 黔东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行政单位 94人(在职52人、离休1人、退休41人) 2 黔东南州轨道交通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10人(在职10人) 3 黔东南州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15人(在职15人) 4 黔东南州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10人(在职10人) 5 黔东南州节能减排支队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5人(在职5人) 6 黔东南州价格认证中心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3人(在职3人) 合计 137人(在职95人、离休1人、退休41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度预算总收入4020.08万元,其中:财政批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8.9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34.80%,上年结转2621.18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65.20%。财政批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8.9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17.82万元,占本年预算收入72.7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27万元,占本年预算收入6.52%,住房保障支出289.81万元,占本年预算收入20.72%。 2017年度预算总支出402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9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4.05%,项目支出2651.1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5.95%。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总收入4020.0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39.7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28.3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1.9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2.2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104万元,占预算总收入27.47%,招商引资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0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10%,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7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5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89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20%,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25,住房保障支出308.42万元,占预算总收入7.67%,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0.6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0.02%,其他支出1332万元,占预算总收入33.13%。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预算总支出402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9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4.05%,项目支出2651.1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5.95%。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73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1万元,预算增加原因是根据2016年实际支出测算。“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费4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19%,比2015年预算减少4万元,预算减少原因是我委继续厉行节约,进一步缩减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62%,预算增加原因是2017年州小火车办、大健康办设在我州用车需要提高。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3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30万元,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调研、项目服务团工作开展、州发改委图书室建设、全州发改业务培训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说明 部门运行经费具体有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专项业务费等。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年初资产总计3768.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44.823万元,固定资产923.28万元。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价值294.31万元;通用设备类价值250.78万元;专用设备类价值142.6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价值1.72万元;一般设备184.87万元,交通设备48.97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45万元,计划采购计算机、打印机、房屋修缮、自然和社会科研课题承办、图书、网络服务器等。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
附件:
【州发改委(新)附件2:附表: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 5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