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建设配套政策,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要求,2018年1月,我县全面启动《榕江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我县发改局节能减排监察大队编制《榕江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务、工信、农业、林业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的专业意见和建议,现《榕江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方案》初稿已经编制完成。
此实施方案以《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考虑我县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差异,以乡镇为规划单元细化主体功能定位。进一步了明确全县主体功能区范围、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根据具体功能划分来看,我县分为城镇与生态工业集聚区,雷公山片区,月亮山片区以及禁止开发区。
《实施方案》确定到2020年,全县基本建立主体功能区制度,经济布局相对集聚,人口布局相对集中,国土开发科学优化,基本形成主体功能清晰明确、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