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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发改局集中学习州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18年05月11日 16:57  点击:[ ][字体: 默认 ]

榕江县发改局集中学习州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51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自律,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党员社会风气好转,赢得党和人民的信赖。根据榕江县纪委和监察委的《关于转发州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知》(榕纪通〔20185号)要求,县发改局立即召开学习会议,由局纪检组长陈瑶同志领学,州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五起通报主要是关于违规购买白酒、违规收受产业扶贫对象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大操大办满月酒、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品礼金问题。

  陈瑶同志要求干部职工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思想意识,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遵规守纪,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守住底线、不撞红线,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

  接下来局纪检组将加大加强督查力度,一经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查实后将严厉处罚,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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